接二连三的热点事件,让“网络黑公关”成为2017年年末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
2017年11月下旬,阿里巴巴披露,在“双11”前后遭遇近500个自媒体账号发出抹黑网帖9700余篇;12月11日,一位1992年出生的女生发文质疑360水滴直播侵犯公民隐私权,而360方面指责该文章背后存在黑公关;12月14日,万达集团发表官方声明称《王健林的滑铁卢》一文对万达集团和王健林本人进行恶意诽谤和中伤,多处严重违背事实……
尽管上述这些涉及“网络黑公关”事件的结果还并无定论,但不容忽视的是,网络空间存在的“黑势力”,已成为当下净化网络环境的挑战之一。
事实上,早在2011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就联合开展过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的专项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在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各地工商机关共受理案件举报线索144条,巡查互联网网站72110个,查获案件150起。
然而,时隔6年,“网络黑公关”行为依然是行业顽疾,甚至有向着产业化发展的趋势。究其原因,在2017年12月18日,由法制晚报社与北京青少年网络文化发展中心联合举办的“大咖谈治理网络雾霾”在线访谈中,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储殷认为,网络诽谤具有信息容量大、传播速度快、散布范围广、制作成本低、性价比高等特点,深受不法分子“欢迎”。
“网络诽谤的发帖隐蔽性强、深度取证难、控制难度大、维权投入高,受到网络诽谤侵害后,被害人无论是选择行政程序救济,还是选择民事程序维权,或是通过刑事程序寻求保护,都需要付出太多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导致维权投入的成本过高,就算花出‘抹黑’10倍的成本,恶劣影响也很难根除。”储殷说。
参与在线访谈的多位专家表示,利用网络黑公关手段进行抹黑、歪曲事实等蓄意攻击的行为,已经成为严重危害我国上网环境的“网络雾霾”,对网民了解真实信息、尤其是对青少年健康上网造成了巨大危害,加强治理刻不容缓。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卢建平在访谈中指出,近年来,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日渐增多,特别是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造谣诽谤的违法犯罪现象已比较突出,但针对企业间的网络黑势力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并非无法可依。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了司法解释;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明确规定,竞争者不得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卢建平表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空间,当前我国网络空间舆论的法律边界已愈加清晰、严格,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是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基本方针;治理“网络雾霾”,首要的便是治理“网络黑公关”、网络谣言、网络水军,否则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的上网环境便是一句空话。
针对互联网领域的“黑公关”现象,知名媒体人秦朔曾公开呼吁相关政府部门组织专门调查组,就互联网公司竞争中的“黑公关、谣言、水军”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在他看来,互联网公司特别是行业龙头公司的领导人需要认真学习涉及到对外传播、新闻报道方面的法律和规定,对公司的市场和公关部门订立约束性要求,恪守商德。
“中国互联网拜人口红利之所赐,非常繁荣,成就有目共睹,但如果对‘黑公关、谣言、水军’等问题不加以共治,全行业都将受辱蒙羞。”秦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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